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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与动力工程
工学
专业代码:080501
授予学位:工学学士
修学年限:四年
开设课程

工程力学、机械设计基础、电工与电子技术、工程热力学、流体力学、传热学、控制理论、测试技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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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无信息
主要实践教学环节;
包括军训、实习,社会实践,课程设计,毕业设计等。   
培养目标;
本专业培养具备热能工程、传热学、流体力学、动力机械、动力工程等方面基础知识,能在国民经济各部门,从事动力机械(如热力发动机、流体机械、水力机械)的动力工程(如热电厂工程、水电动力工程、制冷及低温工程、空调工程)的设计、制造、运行、管理、实验研究和安装、开发、营销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。
专业培养要求;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的基础理论,学习各种能量转换及有效利用的理论和技术,受到现代动力工程师的基本训练;具有进行动力机械与热工设备设计、运行、实验研究的基本能力。
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;
1.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,较好的人文、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运用本国语言、文字的表达能力; 2.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理论基础知识,主要包括工程力学、机械学、工程热物理、流体力学、电工与电子学、控制理论、市场经济及企业管理等基础知识; 3.获得本专业领域的工程实践训练,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和外语应用能力; 4.具有本专业领域内某个专业方向所必要的专业知识,了解其科学前沿及发展趋势; 5.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、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。
能源与动力工程